当前位置: 和平鸟 >> 和平鸟的形状 >> A档案太平鸟实控人张江波违规买卖宁波中百
近日,宁波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宁波中百”)的一致行动人张江波利用张某平、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鹏源资管)、宁波太平鸟汇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年9月13日更名为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汇力贸易)账户买卖宁波中百股票,宁波证监局认为张江波超比例持股未报告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其中对超比例持股未报告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行为处以80万元罚款。
此前,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太平鸟”)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张江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处罚决定,被处以万元罚款。
太平鸟公告称,本次调查事由不涉及本公司,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张江平(资料图)
今年1月11日,太平鸟公告称,张江平、张江波1月10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甬证调查字号、甬证调查字号)。因与一致行动人涉嫌超比例持有宁波中百股票未披露且在限制期内违规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张江平、张江波立案调查。
1月11日太平鸟发布的公告称,“张江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张江波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张江平先生、张江波先生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当事人:张江波,男,年11月出生,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经查,张江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资料显示,张江波与张某平、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鹏源资管)、宁波太平鸟汇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年9月13日更名为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汇力贸易)系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宁波中百应当合并计算。
年1月10日开始,张江波控制利用夏某证券账户交易“宁波中百”,年1月12日张江波继续买入“宁波中百”,导致夏某证券账户、张某平证券账户及张某平具有交易决策权的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汇力贸易证券账户、鹏源资管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宁波中百”占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超过5%,但张江波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截至年1月11日,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张江波控制利用夏某证券账户共计违规买入“宁波中百”1,,股,违规买入金额10,,.76元,共计违规卖出“宁波中百”,股,违规卖出金额4,,.33元。
宁波证监局认为,张江波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百零四条所述违法行为。
对张江波超比例持股未报告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其中对超比例持股未报告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行为处以80万元罚款。
天眼查资料显示,鹏源资管和汇力贸易均为宁波中百的十大股东。其中,汇力贸易持有宁波中百的流通股票.49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为2%,为第六大股东,鹏源资管持有宁波中百的流通股票.01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为1.89%,为第七大股东。